第十一章 洪爺

 陳矩道:“還請洪爺賜教。”

 洪爺侃侃而談:“吃狗肉講究一黑二黃三花四白

。黑狗口感最佳。細犬是獵狗,身上全是乾巴肉,不好吃。偷狗賊把細犬賣給狗肉館,狗肉館除非生意太好,肉供不上,才會殺細犬充數。”

 林十三頷首:“洪爺說得對。世面上值幾十兩的細犬,到了狗肉館的後廚只值幾十文銅子。”

 陳炬又問:“那偷走賊為何不把細犬賣給養寵之人,為何要賣給狗肉館?”

 洪爺懶得解釋。

 林十三道:“偷狗賊在狗市賣狗太過招眼。賣給狗肉館則不同,剁碎了被食客吃下肚,這叫毀屍滅跡。”

 洪爺將碗中的二兩銀錁抓在手中墊了掂:“嗯,份量夠。這忙我幫了。不過得等我吃完早肉,喝完早酒。”

 說完洪爺開始大快朵頤,濃郁多汁的狗肉一塊接一塊的被他送進嘴裡,半斤花雕酒很快見了底。

 陳矩也沒客氣,跟著吃了七八塊肉。

 林十三卻沒動筷子。

 陳矩問:“你怎麼不吃啊?”

 林十三道:“我家裡養著黃狗。若嘴裡有狗肉味兒,怕嚇傻家裡那條笨狗。”

 洪爺和陳矩風捲殘雲一般吃完兩斤砂鍋狗肉。洪爺一抹嘴:“得嘞。我帶你們去找個人。”

 林十三知道洪爺要找誰:“好,咱們這就去找胡大眼。”

 三人出得沁芳齋。洪爺在前面走,林十三和陳矩在後面遠遠地跟著。

 陳矩壓低聲音:“林校尉,你既然知道洪爺帶咱找誰,為何不饒開洪爺直接去找,能省二兩銀子。”

 林十三嘆了聲:“唉。有些銀子是不能省的。胡大眼是高麗街最大的狗販子。他會給洪爺面子,卻不會給我面子。”

 陳矩更加奇怪:“一個狗販子敢不給你個堂堂錦衣衛的面子?活膩歪了?”

 林十三解釋:“胡大眼是庚戌之變的功勳老兵。殘了一條腿才退出行伍。衛裡陸都督曾在庚戌之變時親自守過城門。他早有嚴令,錦衣衛中人不得欺壓庚戌老兵,違者家法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