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童養媳

 等了半個時辰,順天府的人尚未到來。

 林十三望向天真可愛的王小串。

 她已是孤兒,若無人收養就只能送到順天府的養濟院去。

 太祖爺開國後,在各府、縣設立養濟院,收養鰥寡老人和孤兒。

 到了本朝,養濟院已經變了味兒。

 鰥寡老人住到養濟院去,活不過半年必駕鶴西遊。人死了卻不銷籍,院正老爺又能多吃一份養濟銀。

 孤兒送到養濟院倒不至於稀裡糊塗夭折。但養到十來歲,男娃會被院正賣給富戶當佃戶、做家奴。

 女娃則會被賣給煙花柳巷當粗使丫頭、瘦馬,長大後難逃為妓的命運。

 太祖爺設立養濟院的初衷是贍養無家可歸的老幼。到了嘉靖朝,養濟院卻成了謀財害命、販賣人口的窩子。這個窩子名義上還是官府所設。

 大明很多樁“祖制”都是這樣。設立初衷都是好的。一百八十多年後卻都被執行的官員弄變了味兒。

 “祖制”成了官員們牟取暴利、大發橫財的保護傘。要不文官們總愛把“祖制不可違”掛在嘴邊?

 林十三不忍把王小串這天真無邪的小女娃送到養濟院去。

 他一排腦瓜,喃喃自語道:“怎麼把這個茬兒給忘了。”

 他兒子虎兒三代單傳。身為祖父的林有牛把這大胖孫寵上了天。前幾日林有牛還在林十三面前絮叨:“趕緊找門路給我大孫買個童養媳。”

 陳矩問道:“你忘了哪個茬兒?”

 林十三敷衍道:“沒什麼。”

 他心中暗想:這小女娃比虎兒大個兩三歲,年齡般配。看這白嫩的小臉,長大一準是個美人坯子。不如領回家去,給虎兒當童養媳。

 等她大了,她若願嫁給虎兒就給他們辦婚事。若不願,我就拿她當個女兒,發送嫁出去便是。

 想到此,林十三已打定了主意,收養這可憐的女娃。

 林十三這人太善,總愛發善心。

 他有自知之明,就因為一個“善”字,他這輩子都不會進北鎮撫司當差。

 在北鎮撫司,有善心的人必不得善終。那裡混得開的,都是些心狠手黑的活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