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童養媳

 話又說回來,北鎮撫司不是林十三想不進就不進的,自然,這些都是後話。

 且說下晌申時正刻,洪爺領著順天府的推官、刑房吏首、命案捕頭、仵作、捕快等等,一行幾十人浩浩蕩蕩來了娘娘廟。

 順天府的推管姓梁,當了三十年的老刑名,查命案很有一套。

 洪爺給梁推管引薦:“他們是發現屍體的人證。一個是馴象所的堂貼校尉,一個是宛平縣財主家的小廝,還有一個胖校尉,咦,人呢?”

 林十三拱手:“在下林十三。見過推官老爺。”

 梁推官捋了捋白鬍須:“客套話就免了。你們二人是人證,一會兒我們勘驗完案發地,仵作驗、移了屍,你們二人隨我回順天府去錄證供。”

 林十三道:“推官老爺,我們還有差事要辦。要錄證供,至少要等到明日。”

 梁推官面露不悅:“你們還挺忙。難道不曉得人命關天嘛?”

 洪爺幫腔:“林十三,接私活兒幫宛平的土財主找走失的笨狗算什麼正經差事?”

 老洪雖前後兩次拿了林十三共計六兩銀子。奈何出了命案,他思來想去不敢護著林十三。最多把銀子退了便是。

 梁推官正色道:“從大明官制上來說,堂帖校尉並不算錦衣衛的人。只算在錦衣衛幫差的白役罷了。對吧?”

 林十三拱手:“推官老爺說的對。”

 梁推官又道:“我身為朝廷的從六品推官,專管順天一地的刑名、訟獄,有權把一個親軍白役鎖拿回衙。”

 洪爺附和:“林十三,你若是錦衣衛的在冊校尉,連我們府尹都不能拿你。可你只是花銀子買的堂貼,我們推官老爺可以隨時拿你。”

 林十三無奈,跟陳矩對視了一眼。

 陳矩亦無奈。雖說高忠囑咐他低調行事。但關鍵時刻,他又不得不表明身份,拉大旗扯虎皮。

 陳矩對梁推官說道:“你近前來。”

 梁推官破口大罵:“哪裡來的腌臢潑才?一個小廝竟敢讓本官近前?”

 陳矩沒有辦法,只得亮出了腰牌:“我是內官監內使陳矩,我們在替前任御馬監掌印高公公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