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陳律
周保定四年(564年)。
八月。
晉國公宇文護髮關中、巴蜀二十四軍,及左右廂、羌、胡等從兵二十萬攻齊。
以柱國楊忠領兵萬餘出沃野,接應突厥。
以大將軍權景宣領山南兵六萬為南路軍,出南陽,擊齊豫州(今汝南)。
以少師楊檦領河東兵二萬出軹關為北路軍,擊齊懷州(今沁陽)。
以柱國尉遲迥領關中精兵十萬餘為中路軍,出潼關,擊齊洛陽。
九月。
陳、齊聯姻之事報入長安,公卿朝議數日,以為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當仍按原策行之。
獨減權景宣之領兵為三萬,留餘兵於後,以防備陳人西侵。
周帝宇文邕於是授宇文護斧鉞,命其總督眾軍,又親赴沙苑慰勞出征將士。
十九日,眾軍始發。
宇文護隨中路軍後,坐鎮潼關,以總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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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河清三年(564年)。
八月。
河北大水,百姓死於水害者甚眾,農田亦多為洪水所侵害。
又報周國將發兵眾聯突厥來攻。
齊帝高湛不得已,從近臣和士開等所上和親之策,致書江南,約為婚姻。
陳人於是請和,為太子求婚。
高湛先殺故太子高百年,不欲使高演後嗣再留國中,遂以高演之女高善德為壽陽公主,以和親陳人。
公主年方五歲,高湛以其幼弱,於是謂陳人,當先立婚書盟約,待公主稍長,再行婚嫁。
此實為緩兵之策。
陳人皆從之,兩國於是和好。
九月。
陳、齊既和,而周人將逼。
齊帝高湛於是親往獄中見故蘭陵王高長恭。
高湛命從人攜宮中餐酒,同往囚室。
前時,高長恭以合肥之敗,下獄削爵。
然而高湛亦慮兵事之上,齊國宗室無人堪用,是以雖名已囚繫高長恭,其實不加枷鎖,奉衣食如故,其府中妻子用人,俱以舊禮待之。
故而蘭陵王雖在獄中,亦感其恩德,此間得聞周人入寇,常有報國之心。
齊帝高湛既入囚室,抱蘭陵王大哭,言下獄削爵之事,實為朝廷諸大臣所迫,並非本意,故而特命人以故禮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