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阿山小樹 作品

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之變,司法大改革!

 “既可讓他們心存敬畏,也能使其為太孫殿下所用。”

 朱允熥點頭道:“這個主意不錯,就這麼辦。”

 “不過,楊靖不用去暫代刑部尚書了,讓他去掌都察院。”

 他深吸了一口氣,道:“我要對刑部進行大改,調整其職權,授刑部緝拿盜賊,抓捕罪犯之權。”

 刑部受理全國刑事案件,掌刑名,主管刑罰及監獄等政令。

 刑部也會對地方官員的執行進行監督,防止腐敗和權力濫用。

 然而,一般而言,刑部並不直接去抓捕犯人。

 這一職責是由地方府、州、縣各級衙門來完成的。

 他們抓捕完成後,重要的犯人會移交刑部關押,由刑部審理,或者三法司聯合會審。

 當然,也有例外。

 諸如皇帝要抓某個官員,也可能直接令刑部抓人。

 但這種實際上也只是簡單的收押,與緝拿盜賊,抓捕逃犯不可同日而語。

 姚廣孝和楊士奇對望了一眼,似乎都有些錢詫異。

 楊士奇道:“此前小王爺的稅務司在全國各地清剿匪寇,做得很是不錯,各地的盜寇山賊大大減少。殿下卻突然召小王爺回京,莫不是想讓他主管刑部,負責清匪一事?”

 朱允熥輕輕點頭:“我確有此意。”

 雖然稅務司在清匪上面做得不錯。

 但這畢竟不是稅務司的主業,讓稅務司一直做這些事,多少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他給稅務司佈置一定數量的兵力,主要還是為了對付那些抗稅不交的大戶。

 這樣稅務司自己便可直接捉拿,不用麻煩別的衙門相助,以免誤事。

 卻不是讓稅務司去專門剿匪的。

 術業有專攻。

 如果是城市裡的地痞、流氓,黑社會等,稅務司收拾他們還算名正言順。

 因為他們都沒有合法交稅。

 但山賊盜匪……稅務司若真要整天去對付他們,那就是不務正業了。

 說起來,山賊盜匪的事,亦是千年頑疾。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時間剿匪,共計剿滅近三百萬匪寇,才讓山賊盜匪徹底退出歷史的舞臺。

 剿匪三百萬,這在後世人的看來,多少有點不可思議。

 其中固然有不少實際上敵軍的殘軍敗寇,潛藏下來成了土匪,但也足見匪寇的數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續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當然不可能有數百萬計的匪寇。

 但若說山賊盜匪都清理乾淨了,那顯然也並非如此。

 大明境內的小股山賊匪寇,仍然不少。

 武俠小說的江湖當然是虛構的。

 但現實裡的綠林強盜,卻是一直存在,綿延不絕。

 無非是治世的時候會相對少一些。

 亂世的時候,便如雨後春筍般都冒出來了。

 再比如說,老朱下令嚴禁的白蓮教,到現在仍在各地活躍。

 甚至時不時發動造反。

 只是每次都很快被鎮壓,沒有形成氣候。

 歷史上,有明一代,這些勢力始終都沒有被徹底清除。

 一直到永樂、天啟年間,他們仍然活躍。

 從稅務司的剿匪的奏摺,及各地官府的態度來看,朱允熥覺得要徹底剷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門。

 因為它們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色彩。

 許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門有非常複雜的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

 即便是朝廷將當地主官撤職,調任新的官員前往,也仍然會受到制約,有心無力。

 這種情況下,由朝廷中樞直接成立專門的機構,直接進行打擊,才是最好的方法。

 楊士奇沉聲問道:“大明疆域遼闊,若刑部要直接辦案,恐怕能管的事還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對此有何規劃?”

 對於新成立的部門,素來都是朱允熥做出規劃,楊士奇只需要負責具體執行。

 在這方面,太孫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楊士奇每每驚歎不已。

 大明各州、府、縣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們的職責,並沒有什麼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只管大案要案。”

 “對於地方上報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據需要,進行提級管理,直接過問,這是其一。”

 “對於流串各地作案的強盜、匪寇,或白蓮教匪首,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以免地方官府地域範圍限制,束手束腳。”

 “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馬,對全國治安進行監察,對江湖上有名的綠林強盜,立案查辦。”

 “其四,調撥兵馬,成立專門的緝盜司,清剿相對龐大的江湖勢力。以後如無必要,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地方官府衙門配合,軍方除非獲得請求批准,否則一律不準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