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送骨歸家真不是個好活,什麼樣的人都能遇見。 

 一心惦記遺物的,覺得她們是騙子的,嫌晦氣的,不想接甚至破口大罵的這都算是好的。 

 最叫小孩難以忍受的是那些痛哭流涕,傷心欲絕,自欺欺人的。 

 有些人死了十幾年,遺骨歸家,家人只想把他拒之門外,全當那是不相識的野獸骨頭,看一眼都嫌沒用又麻煩。 

 有些人死了十幾年,遺骨歸家,家人還傷心的像剜肉一樣難過,抱著一包骨頭爹啊哥啊、弟啊妹啊、兒啊女啊的叫起來。 

 沈雪的爹孃就是如此,捧著骨頭哭的嘴唇的都在打顫,還問小孩缺的喉骨去哪裡了。 

 她們開了一間藥鋪,似乎是懂醫術的,看幾眼就知道少了什麼。 

 小孩也沒多想,她們問了就據實相告了:“應該是被妖獸咬碎了,找不到了。” 

 然後沈雪她爹啊的痛哭一聲,就暈了過去,娘抱著骨頭哭她的白娃。 

 那是沈雪的乳名。 

 沈雪自嘲說,白娃白娃,她是爹孃白養了一回的娃娃。 

 反正那場面別提多亂了。 

 小孩從沈家藥鋪出來時,蹭了一身的眼淚,還沒幹透呢,又聽大明他弟哭哥哥。 

 這說起來還是個熟人。 

 大明的弟弟,正是小孩那日和連理去法圓寺時遇見的,張員外的女婿許聰。 

 大明姓許,名理,字通明。 

 聽著文縐縐的,軍營裡的大老粗們不耐煩,便只叫他大明。 

 他太爺爺是進士,爺爺是舉人,爹爹是敗家子,鬥雞賭馬沉迷書畫,不是去賭,就是捧著臨水居士字帖,洞谷散人畫卷臨摹個沒完沒了,什麼家業讀書全不在乎,生生氣死了太爺爺,方才有心悔改。 

 可是他要是有那個心氣定力何至於把人氣死,書沒讀兩頁,一聽狐朋狗友說有洞谷散人的畫,又顛顛的去了,為了一幅畫欠了幾千兩的債,別看他們家裡又是進士又是舉人的,聽著好聽其實也不怎麼富裕。 

 太爺爺當了十幾年的官,也就是個縣令,還是個窮縣令,朝中無人,祖輩地裡刨食,只是稍有薄資,一家子勒緊了褲腰帶把他供出來,親戚朋友全指望著他吃飯,他又是個清官,沒留下多少錢,幾千兩就能把家底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