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一百六十三章 百姓苦逼生活從稅開始(下)

    裁革河泊所,就是捅了馬蜂窩,廬州府有三個河泊所,三河鎮河泊所,十里墩河泊所,南淝洋河泊所,這些河泊所的人員每年靠著魚課稅銀養活,如果要取消,就是動了這些人的利益,所以就活動開了,裁革河泊所就是違反了祖制。

    而章子俊的上疏寫道,曰:“大量河泊所所轄水域出現魚利下降、魚課難徵,原所設之河泊所機構的維持即成為朝廷的一項負擔。河泊所的裁併主要是為了縮減財政開支以節省費用。河泊所衙門官吏徒為冗設。請革去。”

    過去章子俊看明史敘述時,幾乎無不有“稅重民窮”的說法。大家肯定都聽過,明朝稅收極重,全國稅收居高不下,朝廷過度斂財,這才導致了人民極度的貧困。這種說法恰恰與真實的歷史相違背,稅額最重的是蘇州府,約佔農村收入的20%。其他的地方一般都在10%以下,比如山東曹縣的賦役約佔農村收入的9%  ,甚至有的地方能低到1~5%。要是把各朝賦稅從高到低排個名,明朝一定能夠得到倒數。

    “民窮”的根本原因不在於朝廷賦稅過重,而在於法律的腐敗和朝廷的低能。朝廷律法雖然規定了低稅率,但政策一級一級落實到地方鄉縣中,就走了樣。因為底層官吏會加倍徵收,大小地主豪紳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削,所以農民並沒有收受到實際的優惠。長此以往,社會上的貧富差距還會越來越大,富者越富,貧者越貧,加重百姓生活的困難。

    在底層官吏層層盤剝的同時,稅收方式不合理,糧食、布匹甚至是野味、木材都可以用來繳稅。用實物繳稅的中間損耗太多,可以說許多人力、物力、財力都被白白浪費掉了,朝廷一直處於低效率的運作當中。並且收稅收得少,也就意味著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建設百姓的實際生活水平就得不到改善,只能長期的處於貧困之中。

    隨著明朝建立的時間越來越久,內部的問題漸漸顯露無遺。比如官場風氣逐漸腐化,更多的官員走上了貪汙的道路。

    原本農民需要上繳的稅收並不多,但是因為各級官員時常中飽私囊,所以農民的稅收壓力不斷增加。

    有些承擔不起稅收的農民便將土地賣給地主,自己成為佃戶,土地兼併的現象也越來越嚴重。

    肥西宣課司衙役王二毛原本是專職收取門攤稅的,隨著廬州城的房地產開發,商市繁榮,一些分散在村落集市中的小商小販門,都蜂擁去了廬州城,這一下像王二毛這樣的人就沒有了稅收來源,生活苦逼了。

    宣課司主要負責徵收商賈、儈屠、市場雜稅  ,前天,知府通判吳蘊中來到了肥西宣課司說道:“肥西宣課司計有稅收衙役十五人,宣司一人,課徵三人,因市攤凋敝,無稅可依,本應請革,知府大人有所不忍,給大家尋覓生路,給出了三個出路,一曰:知府分給每人二畝建房荒地,搭建一個三間房的棚子。

    二曰:每人有了地和房後,爾等可自由選擇營生,想做車馬行的,知府補貼一架驢馬牛車。想做釀酒作坊的,知府補貼三十石紅薯原料及一臺做紅薯粉機器。想做磨坊的知府補貼一架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