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一百六十七章 笑死人的筵講(上)

    老朱建立大明之初並未設立經筵制度,洪武十五年,大臣桂彥良向朱元璋上了一封題為《太平治要》的奏摺,首次提出“今當大興文教之日,宜擇老成名儒,於朔望視朝之際,進講經書一篇”,但朱元璋並沒有採納他的建議。

    永樂至宣德時期依然沒有設立經筵制度,皇帝“每視朝畢,無日不御文華殿或便殿,召大臣或儒臣講讀”,這在實質上與經筵已經非常接近,只不過時間、地點、講讀的內容沒有制度化而已。

    到了正統時期,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因為朱祁鎮繼位時只有10歲,內閣老臣“三楊”認為此時朱祁鎮還應該以讀書學習為主,於是由楊士奇主筆,上了一封題為《請開經筵疏》的奏摺,請求重啟經筵制度,得到太后及朱祁鎮批准。至此,明朝正式恢復經筵制度,此後雖然偶有間斷,但一直到明朝滅亡都沒有徹底廢棄。

    明朝規定,為規避寒暑,每年組織兩期經筵,分別稱為“春講”、“秋講”,每期3個月左右,春講一般2月開始,5月結束,秋講一般8月開始,10月結束。經筵期間,每月組織三次,分別在每月的初二、十二、二十二,其中尤以春講、秋講的首次開講禮儀最為隆重。

    關於經筵地點。原則上安排在文華殿正殿舉行。官員參加經筵的人員,除了要“聽課”的皇帝之外,明朝參加經筵大體還有7類人,分別是:知經筵事,總領經筵一切事務,前期由功勳大臣擔任,後來基本由內閣首輔來擔任,同知經筵事,協助知經筵事處理相關事務,一般2-3人,多由內閣大學生或各部尚書、侍郎擔任。經筵講官,負責向皇帝講解經史子集,一般由兼任翰林院編撰以上職銜的各部高級官員、國子監祭酒擔任。侍經筵官,皇帝特許參加經筵的官員,不負責任經筵之事,只是旁聽。

    展書官,負責為皇帝展掩書籍,一般由翰林院編修擔任。書寫講章官,負責謄寫經筵講章,一般由編修或中書舍人擔任。經筵執事官,這是一個統籌,具體包括四類人,分別是鴻臚寺堂上官1人,負責鳴贊;錦衣衛堂上官1人,負責警衛;侍儀御史2人,負責禮儀;給事中2人,負責監督官員禮儀。經筵講官“必得問學貫通,言行端正、老成重厚、識達大體者”,且要先由“吏部、翰林院共同推舉,具名陳奏”,然後由皇帝欽定。

    可是現在全變了,經筵變成了筵講,而這個筵講還成了道場。

    皇上駕到,太子駕到,貴妃娘娘駕到,王爺朱祐杬、仁和公主也來了,好麼除了還在呀呀學步的,差不多一大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