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二百八十八章 明朝百姓生活常態(十)
老金頭聽了四叔公的話,覺得很有道理,接著就來到魏老頭鐵匠鋪敘舊,魏老頭也很客氣,雙方也是遞茶敬酒地聊了起來,可是屁股還沒座熱,有衙役就來抓人了,理由是魏老頭散播謠傳,目無長官,按大明律,民罵官罵五品以上長官,杖八十。若罵六品以下長官,減三等。並親聞乃坐。
這個《大明律》很有趣,當年雖然老朱(朱元璋)是個草根皇帝,算不上什麼文化人,但這並不表示人家不重視尊卑禮儀、德行教化。《大明律》刑律篇罵詈條就是專門針對罵人的。
《大明律》罵詈條共有8條:1,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意思就是罵人者要被“笞”10下,如果雙方對罵,那不好意思,一起打,各10下。(笞,指用竹板或藤條等打人的脊背或臀腿的一種刑罰)。
2,罵制使及本管長官,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罵詈,及部民罵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罵本管指揮千戶、百戶。若吏卒罵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杖一百;若罵六品以下長官,各減三等。罵佐貳官、首領官又各遞減一等。並親聞乃坐。這一條律法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最後面的“親聞乃坐”,意思是被罵者需要自己親耳聽到才行,道聽途說是不行的,
3,佐職統屬罵長官,凡首領官及統屬官,罵五品以上長官,杖八十。若罵六品以下長官,減三等。佐貳官罵長官者、又各減二等。並親聞乃坐。
第二條是民罵官,這一條是下官罵長官。跟第二條一樣也是根據被罵者官階高低來量刑。
4,奴婢罵家長,凡奴婢罵家長者,絞。罵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杖八十。小功,杖七十。緦麻,杖六十。若僱工人罵家長者,杖八十、徒二年。罵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杖一百。大功杖六十,小功笞五十,緦麻笞四十。(並須親告乃坐)。奴婢,就是下人,可以看到明朝法律對下人以下犯上是真的狠啊,罵主人直接判處絞刑!罵其他的親屬根據親疏關係各有量刑,(期親指根據古代服喪制度應著齊衰為其服喪的親戚,大功、小功、緦麻均為喪服名,是古人根據親屬之間關係的親疏來確定須服喪之人應穿哪種喪服來服喪,具體的這裡不做介紹。)
5,罵尊長,凡罵緦麻兄姊,笞五十。小功杖六十,大功杖七十,尊屬各加一等。若罵兄姊者,杖一百。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各加一等(並須親告乃坐)。這一條規範的是家族內部,罵長輩就要捱打。當然了,根據親屬輩分不同,捱打的輕重也不相同。有一點和現在不同的是,在古代並不是只有輩分比你高才算尊長,同一輩分比你年紀大的也是你的尊長。
6,罵祖父母、父母,凡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絞(須親告乃坐)。老爸老媽和爺爺奶奶均為至親,和一般的親屬自有不同,所以大明律裡把這個單獨列一條出來。如果罵的是父母、祖父母,直接也是死罪,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