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三百二十六章 變了樣的食鹽開中法
兩廣地區的開中最早是在洪武八年(1375年),廣東鹽經奏準於廣西開中。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由於湖南長沙等地缺鹽,加上“廣東積鹽實多,而廣西新立衛所,軍糧未敷”,“若將廣東之鹽運至廣西召商中納,可給軍食”,廣東鹽遂議於湖廣開中。此時,開中商人的支鹽地點並非鹽場,據稱“令廣東布政司運鹽至梧州,命廣西官員於梧州接運,至桂林召商中納”。也就是說,從廣東鹽場到梧州這一段的鹽貨運送是由廣東布政司負責,而實際上,在明初的賦役解運體制下,運司並無運本,運送鹽貨主要仍是依賴灶戶。洪武三十年(1397年),由於運送梧州的鹽大量缺額,朝廷又在梧州、桂林之外,廣東自貯鹽三分之一,“召募商人於廣西乏糧衛所照例納米,自赴廣東支鹽”,這一部分鹽於江西南安等地發賣。商人支鹽的地點也非鹽場,而是位於省城的廣州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