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將妻子焚骨揚灰,1983年長春“3·6”殺人碎屍焚屍案
調查走訪中,有些群眾還反映王宗明平素與高雅琴感情不好,兩人經常吵架,有時候還動手,甚至還鬧過離婚,最近王宗明精神萎靡不振,行動反常。
王宗明的單位也反映王宗明在1983年2月初曾經曠工十幾天。
破案組的同志經過大量工作,得知失蹤人高雅琴與市塑料鞋廠供銷員賈淑華是好朋友,關係非常密切。
於是,偵查員找到賈淑華瞭解情況。賈淑華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三十餘條有關高雅琴失蹤的情況:
其一、高雅琴不可能外出,因為她的現金、高級衣物、糧證都放在賈淑華家,哪能沒事不打招呼就走了呢?
其二、1983年1月31日晚,高雅琴還到賈家送桔子,次日早王宗明卻抱著孩子到賈家,說高雅琴去農安了,叫賈淑華代看小孩子,非常突然;
其三、高雅琴神秘失蹤後,賈淑華去高雅琴家時,發現他們家一把鐵把菜刀不見了;
其四、高雅琴神秘失蹤後,賈淑華連續幾天晚上發現王宗明家的煙筒一直冒濃煙;
……
這些重要情況,連同在王家發現的血跡等情況綜合分析推斷,高雅琴極大可能是被王宗明殺了,王宗明的住室可能就是作案現場。但屍體哪去了呢?
幾天以後,破案組的同志再次來到王宗明的住室進行詳細勘查,偵查員又獲得了新發現,在東屋王宗明母親的住室牆上和地板上發現了大量的血跡,並發現了幾塊帶血的塑料布。大家又來到王宗明所打開的地道,全部清除了裡面的積土,但未見什麼東西,詳細檢驗王宗明家的爐灶,也未提取到什麼可疑物證,使用警犬對其室內外多處搜尋,也未見異常情況和物證。
知情人賈淑華協助專案組偵查員對王宗明住室的物品進行了徹底搜查,在清點物品時,在其立櫃的兩隻線手套裡發現了高的手錶和家門鑰匙,還發現了高雅琴經常穿的一件背心、一條線褲。經過賈淑華鑑別,有一床新拆不久的被子重新漿洗了(高雅琴從來不漿被,顯然是別人做的);有三個枕頭重新換了皮子等等。
根據這些情況可以推斷,高雅琴沒有外出,根本就沒有離開。
王宗明與此案有直接關係,已越來越明顯了。
專案組決定再次提審王宗明。在提審他時,王宗明除承認在單位偷過東西外,還承認同小南附近一工廠工人馮慧蘭有過不正當的兩性關係,此外閉口不談。
偵查員根據這一新線索找到了馮慧蘭。
馮慧蘭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後,陳述了她同王宗明的來往關係:“我原來是天津的知識青年,後來我來到長春安家,1976年我的丈夫因病去世。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與王宗明相識,我見王宗明待人憨厚老實、少言寡語,又表示同情我的處境,所以就和他走得很近。不久後,王宗明提出要和我處對象,我見他經常幫助我幹活,就默許了。後來我倆多次發生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今年1月份,我父親落實政策已迴天津,父親回到天津後,也叫我隨他回去,但是王宗明對這件事卻百般阻攔,他不叫我走,說收拾完屋子我們就結婚,我現在正準備同王宗明結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