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兩大法
諸如此類的,沒有按時發放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購買五險一金、加班沒有工資、節假日上班沒有三倍、勞動法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超過八小時理應都算作加班等等。
按照勞動法一條條的對照下來,除了政府機關單位、外資企業以及少部分大公司外,其他企業幾乎可以說是全滅。
這棟寫字樓上的企業,一家都不能倖免,只是違反多少的問題而已。
公司無法完全遵循勞動法,這已經是夏國勞動者和公司間默認的潛規則了,只要不是鬧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大部分勞動者都不會去計較這些權益。
無法,你爭取了,工作就得丟。
公司違法了,你按照勞動法要求賠償,作為個人多半是爭取不來的,只能走正規途徑去討要賠償。
可要知道,每天都有大量類似的案件,多不勝數的企業違法,部門根本處理不了這麼多的勞動糾紛,這個流程是必定會拖長的。
一套流程下來,公司再拖著不給,拖你兩三個月,甚至是更長時間也並不奇怪。
大部分打工人就是在被長期拖欠的過程中,不得不選擇放棄追究。
因為得生存啊!要繼續找工作,要養家餬口,哪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追討賠償?
就算追討成功了,後果呢?得罪了公司。
找新工作的時候,新的用人單位也會問你工作經歷,問你之前在哪裡工作,有的企業比較謹慎的,會直接打電話找你上一家用人單位,瞭解你的工作情況。
你都已經得罪公司了,公司當然不會替你隱瞞,小心眼的還會變本加厲的說你壞話。
勞動者追討賠償是有成本的
,這個成本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擔的。
許多人會單一的看問題,認為是上面的錯,沒有加大懲罰力度,只要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狠抓狠打,企業自然不敢違反勞動法。
這種普羅大眾都能想明白的淺顯辦法,上面會想不到嗎?當然不可能。
那為什麼不這麼做?
因為上面需要考慮的是大局,要注意影響,要是按照勞動法嚴抓,要求所有企業都按照勞動法嚴格執行,相當大部分企業將經營不下去,部分行業更是會徹底歇火。
蝴蝶效應般引發連鎖反應,大量企業倒閉,進而造成大量失業。市場遭遇恐怖動盪,經濟下行,進而引發難以控制的,波及全社會的系統性崩塌。